
博尔塔拉报11月3日讯 记者王瑜报道 10月30日,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立法咨询专家组人员,来到温泉县北鲵自然保护区,就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立法进行视察、调研。
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副主任诺明达拉,副主任龚玉梅、嘎尔夏、刘国民、屈长宣、依玛木·艾山及秘书长陈勇参加。
1989年,国内首次在温泉县发现了新疆北鲵。目前,种群数量不足3000尾,处于濒危边缘。该物种已成为世界和我国重点保护的野生有尾两栖动物。自这一珍稀物种发现以来,我州采取了多种措施加以保护,投入60余万元用来改善保护区的基础设施。但是多年来,北鲵保护处于建立保护区、设立保护站、改善保护区基础设施,加强人员看管阶段,立法保护已势在必行。
2008年10月7日,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对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(修改稿)》进行研究,形成《(条例)草案》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。提交的《(条例)草案》明确了北鲵物种的管理保护问题、保护区的范围及管理对象等内容。
视察调研结束后,诺明达拉在温泉县召开的座谈会上说,保护好新疆北鲵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完成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需要各部门、各方面密切配合,共同努力,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立法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,集中力量,狠抓落实,切实做好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