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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十一”国庆节、肉孜节放假的通知


【来源】:本站 【作者】:本站 【发布时间】:2008-10-9 13:35:00 【点击】:

各县市人民政府,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,赛里木管委会,州人民政府各部门:

      2008年“十一”国庆节即将到来,根据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“十一”国庆节、肉孜节放假的通知》(新政办发明电〔2008〕341号)精神,为便于各级、各部门及早安排节假日旅游、交通运输、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,现将2008年“十一”国庆节、肉孜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:

      一、9月29日—10月5日放假,共7天。其中,10月1日、2日、3日为法定节假日,9月27日(星期六)、9月28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(星期一)、30日(星期二),9月27日(星期六)、28日(星期日)照常上班,10月4日(星期六)、5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
      2008年10月2日是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—肉孜节,按规定过这一节日的各族职工10月6日补休一天,其他职工照常上班。

      二、“十一”放假期间,各县市(口岸、赛管委)、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,确保各族群众过上一个欢乐、祥和的节日。一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,强化监督管理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;二要强化预防,在旅游、出行、接待等方面要注意安全,有效防范节日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。三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,严格值班制度,并有领导带班,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,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,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报告,妥善处理,不得延误。请各县市(口岸、赛管委)、各部门将节日值班表于9月26日前报州党委办公室(州党办值班电话:2318430)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(州应急办值班电话:2318585,杨耀中:13565779618,孙炜:8890590)。

      三、按惯例,从2008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。即:上午10:00上班—14:00下班,下午15:30上班—19:30下班(北京时间)。

 

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

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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